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7-09
2018年7月8日22时,富川森警接到电话:在富阳镇一廉租房小区内有一只野生鸟类,请求该局出警救助。
该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发现几个小孩正在戏耍一只小鸟。经林业局确定为鸊鷉(pìtī),是一种水鸟,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诊断该鸟没有发现外伤,只是久未进食,体力不支。7月9日下午,经过精心照料的鸊鷉恢复了野外生存能力。民警将其运送到适合生活习惯的栖息地毛家大桥水域进行了放生。(贺州市林业局 审核/黎国杰 文/贺州市森林公安局富川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