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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一全国第七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12-05


广西第一全国第七

 

贺州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入选全国典型示范区名单

 

  贺州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国国际咨询公司关于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情况的中期咨询评估报告的通知》也同时下发。贺州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中期评估得分82分,荣获广西第一名,全国第七名,并入选全国32个典型示范区(全国共143个示范区)名单。

  2015年4月,贺州入选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是当时广西唯一入选的地级市。两年多来,贺州市交出了一份什么样的答卷呢?

  国家中期咨询评估报告认为,在示范区实施效果上,贺州市示范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并有两个突出亮点。

  第一个亮点是:贺州市规划编制科学规范。贺州市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筛选确定了规划编制单位,吸收利益相关方参与规划编制,尽可能实现"多规合一"规划编制科学规范。实施"一套规划体系谋发展",编制"1+X"的空间规划体系,即《贺州市空间规划(2016-2030年)》+其他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性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二个亮点是:贺州示范区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探索总结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经验模式。示范区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创新体制机制。贺州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统筹整合各渠道资金、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设立政府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推动生态保护与建设重大项目落地。形成了广西贺州林业生态建设与机制改革相关经验模式。并入选了生态保护与建设全国经典模式案例。        (吴锦)

信息来源:贺州日报 | 责任编辑:贺州市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