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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林业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12-15


贺州市林业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一:局部地区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开发建设等原因,"十二五"以来全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约6.9%。(共性问题)

   问题二:自治区对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部署推进不力,保护区边界不清、机构不全、管理不严的问题普遍存在,截至2015年,全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自然保护区累计设立采矿权34宗,且绝大部分在保护区划定后仍违法审批续证。(共性问题)

   二、责任单位

   问题一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环境保护局。

   问题二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

   三、整改情况

  (一)及时成立涉林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成立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涉林整改领导小组,并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办公室、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贺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办发〔2017〕2号)的通知,制定我市涉林整改方案。

  (二)督查检查情况。2017年6月,我局针对各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破坏问题开展了督查整治行动,深入自然保护区内了解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毁林开垦、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情况,并在各相关县区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就如何更好的处理保护区内的生态破坏问题进行研究,督促相关县区做好整改落实。

  (三)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及确界情况

   一是我市管辖的自然保护区有4个,分别为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姑婆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滑水冲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西岭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8374.9公顷,目前不存在保护区面积减少的情况。二是我市4个自然保护区都编制了总体规划,总体规划中均已明确的规划了保护区的边界,因此不存在自然保护区界线不清的情况。

  (四)自然保护区生态问题整改情况

     1. 西岭山自然保护区内水电站问题整改情况。富川西岭山保护区内共涉及两个水电站违规建设,均位于保护区实验区。目前富川县林业局已依法依规对违规建设的水电站进行处罚,并进行了复绿,但是由于这两个水电站都有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应由富川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的水电站进行拆除。

     2.滑水冲自然保护区采矿权问题整改情况。经进一步核实,我市滑水冲自然保护区内设置有采矿权1宗,为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水-勒姆坳金矿,该采矿权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证,目前已经办理缩减矿区范围手续,主动避让保护区。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5669527(贺州市整改办电话)。

 

 

                                                                                                    2017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贺州市林业局林政科 | 责任编辑:贺州市林业局管理员